不雅照案宣判 主犯罪名成立下月判刑
陈冠希只是“疏忽”? 昨天,轰动一时的“艳照门”案在香港九龙城法院宣判。电脑技术人员史可隽三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名成立,案件押后至下月13日最终判决。 在昨天的结案陈词中,辩方力指根本无人亲睹被告存取陈冠希的照片,直斥自称获赠淫照的两名家品店女子口供矛盾不可信。辩方又指,被告的同事嫌疑更大,但为逃避刑责而编造故事。辩方认为五名证人只求独善其身,令被告成为牺牲品,被告是案中真正的受害者。虽然被告计算机内藏有多张涉案照片,其后又有人企图将照片永久删除,但辩方在法庭上称被告可能只是在淫照曝光后上网看照片,事后删除。至于陈冠希只能说是疏忽,根本毋须负上刑责。但裁判官指案件非常严重,被告违反对雇主诚信,从受害艺人陈冠希的手提电脑中偷取照片及复制,令雇主也违反了对顾客的诚信。 在裁决前日,案中男主角陈冠希的父亲陈正式被香港高院颁下破产令。破产令生效4年间,陈个人生活受到限制之余,除了基本生活开支外,其余收入须交由破产管理官处理,用作清还债务。